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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將法律援助納入城鄉社會救助體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15日   來源:安徽日報

    在日前安徽省政府印發的《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意見》中,首次將法律援助事業納入城鄉社會救助體系。

    該意見明確將法律援助納入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要求爭取在3到5年內,全省基本建立起以基本生活救助為基礎,醫療、教育、就業、住房、法律援助等專項救助為輔助,其他救助救濟和社會幫扶為補充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並把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作為工作重點之一。全省各級政府、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和《安徽省法律援助條例》,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機構,將法律援助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完善法律援助機構與民政部門、勞動仲裁機構等的銜接機制,簡化程序,規範法律援助工作,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減少或免收法律援助辦案人員在調查取證、查閱案卷材料等方面的費用,讓所有符合條件的困難公民都能獲得有效的法律援助。(記者 李曉群 通訊員 楊鵬程 劉節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