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2006年的工商企業年檢工作正式開始。根據最新修訂的《企業年度檢驗辦法》,企業如果逾期年檢或不參加年檢,最嚴重者將面臨吊照處罰。
與新《公司法》配套的《企業年度檢驗辦法》已正式生效,其中有關年檢時間和延期年檢的規定都與以前有所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