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債務重組減少金融債務16億多元
未來五年每年安排專項補助7000萬元
中央財政不斷加大對華僑農場的轉移支付力度,支持華僑農場改善生産生活條件。“十一五”期間,中央財政將繼續安排每年7000萬元的專項經費對華僑農場進行補助。
華僑農場是中國在上世紀50年代至70年代期間為安置歸難僑建立的國有農業企業。全國現有華僑農場84家,總人口60萬人,其中歸難僑及其家屬24萬人,分佈在廣東、廣西、福建、雲南、海南、江西和吉林7個省區。
華僑農場建立初期,由於安置歸難僑時間緊、任務重,籌建的華僑農場大多地處邊遠山區,自然條件差,經濟基礎薄弱。華僑農場長期承擔了教育、衛生、公安等社會管理職能,造成華僑農場的政策性和社會性負擔日益沉重。華僑農場在發展環境、管理體制等方面積累的問題,已直接影響到華僑農場的生存與發展。
中共中央和國務院十分關心和重視新形勢下的華僑農場工作。“九五”期間,中央財政每年安排5000萬元專項經費對華僑農場進行補助。“十五”期間,又將補助經費提高到每年7000萬元。同時,“十五”期間,中央財政每年安排華僑農場基本建設資金5000萬元。
為加快解決華僑農場的歷史債務問題,中國政府制定了華僑農場金融債務處置工作方案。根據處置工作方案,實施債務重組後,華僑農場金融債務將減少16.41億元,佔全部金融債務的66.76%;整體資産負債率比債務重組前下降23.72個百分點,初步具備了可持續發展的財務能力。
近年來,在中央財政出臺各項政策的同時,地方人民政府推進和深化華僑農場的改革。一是理順華僑農場管理體制。廣東省23個華僑農場已全部設立經濟管理區或鎮一級建制,廣西壯族自治區20個華僑農場已全部納入建立的18個華僑經濟區管理。二是解決華僑農場職工老有所養問題。雲南省“十五”期間安排資金10751萬元,用於解決本省華僑農場職工場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資金缺口。三是改善華僑農場職工居住環境。廣西壯族自治區華僑農場新建住房面積30.18萬平方米,舊房改造面積4.72萬平方米。四是夯實華僑農場發展基礎。福建省“十五”期間共安排華僑農場國家基本建設投資配套資金1250萬元,華僑事業費配套資金1950萬元,華僑農場電網改造資金2042萬元。
在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的支持下,一大批華僑農場抓住改革開放的有利時機,積極推進內部改革,開拓進取,取得了長足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