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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出臺八項措施規範醫療機構執業行為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17日   來源:新華網

    黑龍江省日前出臺八項措施,規範醫療機構執業行為。據黑龍江省衛生部門介紹,他們希望通過這八項措施促進全省醫療誠信建設,加強醫患溝通,保證醫療安全,切實緩解群眾“看病貴”的問題。

    這八項措施是:

    1.全省三級醫院間大型設備(PET—CT、ECT、核磁、CT、彩色超聲、全自動生化分析儀、CR等)檢查資料及報告單通用,如因診療需要而需復核檢查時,應向患者或家屬説明。

    2.控制進口藥品和貴重藥品使用,除對急、危、重症病人緊急救治情況外,對住院患者使用進口藥品或貴重藥品應經科負責人批准,並徵得患者或家屬同意並簽字。

    3.臨床檢驗項目,尤其費用較高的檢驗項目應選擇分項檢查。

    4.嚴格控制住院床位的加床率,各級各類醫院的床位使用率不許超過90%,凡醫院的床位使用率超過120%的,衛生行政部門將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五十五條、第八十三條第四項規定予以處罰。

    5.試行大額醫療費用住院病例管理制度,三級醫院應對一次性住院醫療費用十萬元以上(二級醫院五萬元以上)的住院病例嚴格管理,醫務部門要及時組織有關專家對病例的醫療管理進行評價,並協調醫院其他有關部門對病例的費用情況進行評價。

    6.醫院要對本院執業醫師的執業行為定期檢查,尤其要定期進行對所開具處方、醫囑中用藥、大型設備檢查等方面工作的分析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在院內公佈。

    7.嚴格控制在診療活動中一次性醫療用品、耗材的使用,醫療機構要嚴格控制在診療活動中的一次性醫療用品、耗材的使用,如輸液泵止痛泵、手術用一次性器械及用品等,如需使用,應在使用前向病人或家屬説明告知,努力降低醫療費用。

    8.嚴格、科學地管理監護,科學、合理地使用各類監護手段,不得把監護儀器的使用列入非急、危、重症住院患者的常規性診療護理範圍,對實行監護的,要有專人負責監護記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