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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十一五”八件實事服務新農村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8日   來源:光明日報

    今後五年,交通部將重點加強農村公路建設,到“十一五”末,使全國具備條件的所有鄉鎮和建制村通公路,95%的鄉鎮和80%的建制村通瀝青(水泥)路,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交通保障。

    除了“通路”,交通部還透露,“十一五”期間,要加快實施農村渡口改造和渡改橋工程。通過渡口、渡船改造和以橋代渡、以路代航等措施,切實解決我國農村地區特別是水網地區、江河兩岸和海上島嶼居民過渡難和渡運安全問題,讓農民群眾過安全渡、乘放心船。

    要積極推進縣鄉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對已有縣鄉公路的急彎、陡坡、險要路段及影響行車安全的隱患逐步進行整治,提高縣鄉公路的行車安全性。

    要大力發展農村客運。做到路通車通,路、站、運同步發展,加快農村客運站場建設,合理安排線路,推廣安全、經濟、適用車型。同時,統籌城鄉交通發展,推進城鄉交通一體化,讓農民群眾出行更安全、更便捷。

    要不斷完善鮮活農産品“綠色通道”網絡。提高全國“五縱兩橫”鮮活農産品流通“綠色通道”網絡運行效率,加快推進高速公路“綠色通道”建設,確保鮮活農産品高效、低成本流通,為農村經濟發展創造良好條件。

    要有效建立穩定的農村公路養護資金渠道。進一步落實國務院《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方案》,保障農村公路養護資金,完善養護管理機制,實現農村公路養護工作的正常化和規範化。

    要廣泛吸引農村富餘勞動力向交通行業轉移就業。通過各種措施吸引農村富餘勞動力參與公路建設、養護和客貨運輸,結合行業特點,指導交通企業和單位對參與建設和養護的農民工、養路工,以及從事交通運輸業的駕駛員、船員、車船維修工進行交通技能和實用技術培訓,提高從業能力。要繼續依託交通事業發展,促進農民增收。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做到依法徵地拆遷,確保農民獲得合理補償;建立農民工工資保障、勞動保護制度;農村公路建設在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前提下,盡可能使用當地農民工和運輸工具,使農村公路建設的過程,成為改善當地生産生活條件、讓農民實實在在受益的過程,切實增加農民收入。(花雨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