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深圳5月13日電(記者李南玲)深圳市推出政府投資工程預選承包商制度,明確規定企業欠薪不能承包政府工程,同時,對入選企業提出了社會責任要求。
這是深圳市建設局日前宣佈的,他們還公佈了首批340家政府投資工程預選承包商名錄。
根據有關規定,被列入政府投資工程預選承包商名錄的企業,其資質的有效期為一年。企業如有下列情況,將被清出預選承包商名錄:拖欠民工工資逾期未整改或被有關政府主管部門通報的;拖欠分包商工程款逾期未整改或被有關政府主管部門通報的;因行賄、受賄、串通投標、轉包、挂靠或暴力抗法而受到有關政府部門處罰的;承接違法建築的設計、施工、監理業務的;發生3級(含3級)以上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産事故受到有關政府部門處罰的;申請加入時隱瞞真相、弄虛作假的;無正當理由不履行或拒絕履行工程承包合同的;拒絕參加政府主管部門組織的搶險救災的。被清出名錄的承包商,兩年內不接受其加入申請。
據了解,深圳的這項制度借鑒了香港、新加坡等地“政府工程牌”的成功經驗。深圳市政府投資工程預選承包商資格審查委員會每年一次對申請者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者列入名錄,未入圍者不得承接政府工程。
深圳市副市長呂銳鋒表示,實施預選承包商制度是為了防止建設單位利用資格預審進行權錢交易、暗箱操作。
深圳市建設局局長李平介紹説,有意進入名錄的企業必須履行社會責任,如果存在拖欠工程款、拖欠工資等情況,將不能進入名錄。另外,深圳還通過對節能新技術進行加分等鼓勵措施,推動深圳建築業的技術進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