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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提醒赴伊朗公民勿在公共場所拍照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19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5月18日電 外交部網站18日發佈提醒:赴伊朗的中國公民要提高警惕,注意人身和財産安全,加強自我防範,避免在公共場所拍照攝影。

    外交部網站消息説,近年來,伊朗社會治安有所惡化,中國在伊機構及赴伊人員多次遭盜搶,造成財物損失。5月9日淩晨時分,一中資公司首席代表遭兩名不明身份的人搶劫,被劫走汽車、筆記本電腦、手機等物。此外,伊朗對在公共場所照相攝影限制較嚴,外國公民因拍照被沒收照相機並扣押護照,甚至被抓扣、判刑等情況時有發生。

    外交部領事司提醒有關中國公民和企業提高警惕,注意人身和財産安全,同時遵守當地法律法規,避免在公共場所拍照攝影。遇到緊急情況要立即與當地警方(報警電話:110,急救電話:115)和中國駐伊朗使館聯絡(電話:0098-21-22291242)。(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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