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9月1日起,我國將對輕型汽車産品實施國家統一的節能環保自願性認證制度,到2008年,這一制度將在汽車行業全面建立起來。
近年來,我國汽車産業飛速發展,2005年我國汽車産量居世界第4位,銷量居世界第3位。隨著汽車工業的快速發展,我國面臨著越來越大的、由汽車所引發的來自能源和環保方面的雙重壓力。隨著機動車輛增多,污染排放總量增大,城市氮氧化物濃度不斷上升,道路兩側空氣污染嚴重,機動車排放污染物以及車體材料中鉛、鉻、鎘等有毒有害物質,機動車加速行駛噪聲等對環境及廣大人民群眾的生活及身體健康産生不良影響。
為響應黨中央國務院號召,引導和幫助廣大消費者購買和使用節能環保産品,國家認監委組織相關技術機構、企業和專家從2004年起開始進行車輛節能環保認證制度的研究,結合我國國情並借鑒歐洲、日本、美國國家的成功經驗建立了我國的國家節能環保型汽車認證制度。
節能環保汽車認證制度按照“四個統一”的原則,對進口車、國産車統一實施,統一認證規則、技術標準及合格評定程序,統一認證標誌。
認證模式採用産品抽樣檢測、一致性審查與獲證後監督相結合的方式。認證標誌式樣採用認監委統一規定的國家自願性認證標誌,同時在標誌旁附加面對用戶的明示信息,消費者可通過認證標誌查閱到認證機構名稱、汽車噪聲、排放量等關鍵信息。
由於目前輕型車産品佔整個汽車産品的絕大部分,節能環保問題比較突出,因此對於車輛節能環保認證將循序漸進,分批實施,首批在輕型汽車産品中實施,力爭在2008年覆蓋所有汽車産品。
節能環保汽車認證制度的建立,將發揮認證認可對市場及消費的指導作用,使符合節能環保發展要求的高端汽車産品脫穎而出,有助於優化市場環境,幫助消費者樹立健康的消費理念,進而促進實現對優質産品、重點名牌企業扶優扶強,促進産品優化、升級和整個産業健康與可持續發展。
國家認監委還將建立節能環保車輛認證信息網站,公佈車型節能環保認證結果信息,接受用戶投訴並與獲證企業建立聯動機制提高用戶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