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內外資銀行外債借款規模審批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6-12-23 08:13 來源: 發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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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項名稱

境內外資銀行外債借款規模審批

二、審批範圍

在我國境內註冊成立的外資銀行借用1年期以上(不含1年期)中長期外債借款規模。

三、辦理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

(三)《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6項

(四)《境內外資銀行外債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銀監會令2004年第9號)

四、申報材料(一式1份)

(一)商業註冊所在地的發展改革部門出具的申報文件

(二)外資銀行外債規模申請報告

(三)上年度銀行財務報表、經營狀況、外匯資金來源、外債發生額及餘額執行情況

(四)申請外債規模及用途(附項目清單)

(五)近三年中長期外匯貸款情況、短期外債餘額核定及執行情況

五、辦理方式

每年2-3月集中辦理下一年度外債借款規模申請

六、辦理時限

20個工作日

七、窗口電話

010-68505042    68505050

八、結果查詢

申請人可在政務服務大廳現場諮詢,也可登陸國家發展改革委門戶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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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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