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2-12 11:14 來源: 國家旅遊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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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期時刻:國際航班班期時刻,是以印刷班期時刻表時所收到的內容為依據。本時刻表中公佈的班期時刻、航班、機型、經停地點,如有變動,不另行通知。

  定座:旅客乘國際航班,可根據有關規定向航空公司售票處或其代理人預訂,已定妥國際、地區航班座位的旅客,應按航空公司規定的出票時限辦理購票手續。如未在購票時限內購票,所定座位即被取消,已定妥國際、地區航班座位,包括聯程座位的旅客,如所定座位不利用時,應儘早向所定座位的航空公司售票處或其代理人提出取消座位。座位再證實:已定妥續程或回程國際、地區航班座位的旅客,如在上機地點停留72小時以上,應最遲在班機起飛前72小時對所定座位予以再證實,否則所定座位將自行取消。如在續程或回 程地點停留時間在72 小時以內,無需辦理座位再證實。

  客票:客票(包括行李票)是承運人與旅客之間的運輸契約,也是旅客乘機交運行李的憑證,客票只限客票上所列姓名的旅客本人使用。客票不得轉讓或塗改,經轉讓或塗改的客票無效。客票有效期:普通票價的客票,無論是單程、來回程或環程,有效期為一年。特種票價的客票和有折扣的普通票價客票的有效期,按該票價的有關規定計算。

  兒童票:十二周歲以下的兒童按成人全票價的50%付費。未滿兩周歲的嬰兒,按成人全票價的10%付費,不單獨佔一座位。

  機場費:對每一個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機場出境的國際旅客,收取機場費人民幣90元。對持有外交護照的旅客,24小時內過境的旅客以及12周歲以下兒童,免收機場費。

  退票:由於承運人及旅客本人原因,旅客未能按客票列明的航程旅行,旅客申請退票,可按規定辦理退票。退票只限在原購票地點或經航空公司同意的地點辦理。計重免費行李額:在國際地區航線上,按旅客票價等級,每一全票或半票旅客免費交運的行李額為:一等票價客票40公斤,公務票價客票30公斤,經濟客票20公斤,按成人票價10%付費的嬰兒,無免費行李額。

  計件免費行李額:計件免費行李額適用於中美、中加國際航線上的行李運輸。按旅客所購票票價等級,對每一全價票或半價票的旅客交運的免費行李額為:一等和公務票價,免費交運行李件數為兩件,每件最大體積(三邊之和)不得超過62英寸(158厘米)。經濟和旅遊折扣票價,免費交運的行李件數為兩件,每件最大體積(三邊之和)不得超過62英寸(158厘米),但兩件之和不得超過107英寸(273厘米),每件最大重量不得超過32 公斤。按成人票價10%付費的嬰兒可免費交運一件行李,但體積(三邊之和)不得超過45英寸(115厘米)。另外還可免費交運全折疊式或輕便嬰兒車或嬰兒手推車一輛。超過規定的件數及超過規定的最大體積的行李,應交付逾重行李費。

  隨身攜帶物品:除計重免費交運的行李額外,每一持有全價或半價客票的旅客,還可免費隨身攜帶下列物品:女用手提包一個,大衣或雨衣一件或旅行用毛毯一條,手杖一根或傘一把,在飛行途中用的少量讀物,小型照相機一架,小型望遠鏡一具,嬰兒食物(限旅途中食用),嬰兒搖籃(限一個),供病人行動的可折疊的輪坐椅或一副拐杖或撐架或假肢。不準作為行李運輸的物品:旅客的交運行李和自理行李內不得夾帶易燃、爆炸、腐蝕、有毒、放射性物品、可聚合物質、磁性物質及其他危險物品。旅客不得攜帶中華人民共和國在運輸過程中有關國家法律、政府命令和規定禁止出境、入境或過境的物品及其他限制運輸的物品。旅客乘坐飛機不得攜帶武器或隨身攜帶利器和兇器。交運行李內不得裝有貨幣、珠寶、金銀製品、票證、有價證券和其它貴重物品。

  旅行證件:國際旅客在辦理乘機及出境手續前,應辦妥護照、簽證及旅行證件等一切手續。旅客的護照、簽證及旅行證件應隨身攜帶,不得放在交運行李中運輸。由於旅客旅行證件不完備而受到的損失和支付的費用,承運人不承擔責任。但對於由此使承運人受到的一切損失和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罰金,旅客應當負責賠償。

  貨物托運:托運國際貨物,應先交海關檢驗,貨物應附有一切必要證明,並應符合貨物運輸過程中入境、出境和過境國家的有關規定。

  禁運貨物:禁止運載易燃、爆炸、腐蝕、有毒等危險物品,以保證運輸安全,承運人對托運的貨物須進行檢查。

  危險貨物:國際航線上可載運危險貨物,其品名、數量和包裝等須按照承運人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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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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