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外籍個人所得可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2-12 15:47 來源: 國家稅務總局
【字體: 打印

  (一)外籍個人以非現金形式或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伙食補貼、搬遷費、洗衣費。

  (二)外籍個人按合理標準取得的境內、外出差補貼。

  (三)外籍個人取得的探親費、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等,經當地稅務機關審核批准為合理的部分。

  (四)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責任編輯:薛源
相關稿件
回到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