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新生兒28天內參保可享受醫保報銷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5-15 09:29 來源: 新華社
【字體: 打印本頁

新華社長沙5月14日專電(記者帥才、劉良恒)記者最近了解到,在長沙,有不少新生兒家長因對醫療保險政策不了解,忽視了給新生兒購買醫療保險,導致新生兒因疾病住院不能享受醫保報銷。 

  根據長沙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符合參保條件的新生兒,自出生之日起到出生後28天內,取得長沙市戶籍並按繳費標準一次性繳納參保費用,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長沙市規定,新生兒從出生日起28天內購買的醫保,在新生兒科監護室住院的費用可以納入報銷範圍。超過28天購買醫保同期住院就只能自費結算,不享受醫保。由於部分家長並不知曉這一政策,導致部分新生患兒家庭無法享受醫保報銷政策。

  長沙市醫保局提醒,新生兒出生後,首先帶上醫院開具的出生醫學證明去派出所給小孩上戶口,獲取身份證號碼,然後再拿著戶口簿在戶口所在地的社區或者街道辦事處辦理醫療保險。

責任編輯: 徐菁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