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出臺新政支持大學生就業創業

2014-07-10 09:27 來源: 陜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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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陜西省應屆高校畢業生總量為31萬人,就業創業工作任務艱巨而繁重。近日,陜西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於做好2014年全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出臺多項“真金白銀”的舉措幫助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其中,實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托底安置在陜西省尚屬首次。

  補貼社會保險

  按照該通知,對小型微型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為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給予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執行期限截至2015年底。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畢業兩年內實現靈活就業的,在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實名登記並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根據其實際繳費情況,給予不超過2/3的社會保險補貼,最長不超過2年。

  鼓勵基層就業

  對到陜西省艱苦地區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且服務期限達到3年以上(含3年)的高校畢業生落實相應的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高校畢業生在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基層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申報相應職稱時,可不參加職稱外語考試或放寬外語成績要求。對到省會及省會以下城市的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所在地的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協助辦理落戶手續,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定方面享受與國有企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確保托底安置

  從7月1日起,將就業見習基本生活補貼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1000元,補貼時間最長不超過6個月,對象為畢業年度和兩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國有企事業單位要履行社會責任,接納高校畢業生見習人數不得低於單位在崗職工總數的1%。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每年要根據當地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人數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招用人情況,向國有企事業單位下達年度就業見習計劃。同時,各地要鼓勵引導非國有單位接納高校畢業生見習,將就業見習作為托底安置措施,並逐步提高就業見習留用率。

  從今年起,各地當年新增管理類公益性崗位,主要用於安置就業困難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拓寬就業服務

  深入校園開展服務。從2014年起,將就業培訓補貼政策期限從目前的畢業年度調整為畢業學年(即從畢業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個月)。高校積極開展校園招聘活動的,可按規定享受最高不超過30萬元(每年每校)的財政補貼。

  擴大求職補貼支出範圍。將畢業年度殘疾高校畢業生納入享受求職補貼對象範圍。符合條件人員可按規定向所在高校申請一次性求職補貼。

  免費託管檔案。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對高校未就業畢業生、自主創業畢業生、到基層就業畢業生、到小微企業就業畢業生、靈活就業畢業生等提供免費託管檔案業務。

  消除流動性就業障礙。高校畢業生流動就業以勞動合同或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離職證明為依據,不將轉正定級表、行政介紹信和改派手續作為流動接收和檔案審查的必備材料。

  補貼創業服務機構

  加強創業孵化基地建設。鼓勵引導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積極參加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建設,吸納更多有創業意願、有創業能力的高校畢業生創業。要對各類組織建立的大學生創業園、創業孵化基地和小企業創業基地按有關規定給予補貼。

  開展創新創業教育。各高校要探索建立企業家和創業成功人士擔任創業導師、學校專職教師到用人單位挂職鍛鍊的機制,推進“大學生創業示範基地”、“大學生創業教育示範校”建設,積極提供創業項目、創業培訓、創業孵化等服務。

  深入開展創業培訓進高校活動。在高校認定一批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培養一批SIYB師資,擴大大學生創業培訓規模。高校創業培訓機構按規定享受創業培訓補貼。

  規範國企招聘

  國有企業招聘高校畢業生,除涉密等特殊崗位外,要實行公開招聘,招聘信息要在市級以上政府和公共就業人才服務網站公開發佈。報名時間和擬聘人員公示期均不少於7天。

責任編輯: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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