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促就業,看專家怎麼説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做好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7〕28號)關於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參保職工技能提升補貼的政策要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共同印發《關於失業保險支持參保職工提升職業技能有關問題的通知》。一起來看看專家是如何解讀的——
預防失業 穩定就業 全面發揮失業保險功能
中國勞動保障科學研究院院長 劉燕斌
使用失業保險基金支持參保職工提升職業技能,對於有效幫助廣大職工適應經濟轉型升級的要求,預防失業、穩定就業,全面發揮失業保險功能具有重要作用。
當前,正值全國各地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做好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的關鍵階段。《通知》的發佈,是貫徹落實國務院文件提出的運用失業保險基金支持參保職工提升技能的政策的實際舉措,對於全面落實國務院文件精神具有積極的推動作用。
適應經濟轉型升級的需要
設立技能提升補貼,能夠有效調動職工參加學習培訓的積極性,有利於促進他們努力學習技能,提升技能水平,進而適應經濟轉型升級、結構調整的需要。
減少失業、穩定就業的需要
使用失業保險基金設立職業技能提升補貼,是聚焦當前及今後一段時期就業中結構性矛盾突出的重點難點問題所採取的應對措施。政策的落地實施,有利於緩解就業的結構性矛盾,進一步穩定就業基本盤。
改革和完善失業保險制度的需要
《通知》的發佈,有利於調動廣大職工參加失業保險的積極性,從而進一步擴大失業保險覆蓋面,使更多的勞動者受益,也有利於運用大數法則使失業保險這個社會穩定器更加穩固。與此同時,《通知》的發佈,進一步增強了失業保險預防失業、促進就業的功能,更加有利於全面發揮失業保險保生活、防失業、促就業的功能作用。
失業保險促進就業的好做法
人社部國際勞動保障研究所所長 莫榮
結構性失業是所有失業問題中最難解決的,失業保險主動作為具有積極的意義。
目前,就業的結構性矛盾十分突出。這次的結構性矛盾與過去有非常大的區別,解決的對策措施也有所差別。
有利於化解潛在的失業風險
目前進行的經濟結構調整,重點在淘汰鋼鐵煤炭水泥等産能過剩企業,以及新工業革命下對勞動者素質的更高要求,就業政策的目標要放在防止規模性失業和促進社會就業兩個方面,而技能提升補貼政策的實施,使失業保險提前介入,不僅有利於産業結構調整,而且有利於化解潛在的失業風險。
解決了預防失業的作用
新政策解決了預防失業的作用,對長期履行參保繳費義務,並在企業出現內部結構性調整時不將職工推向社會,增加就業壓力的企業,給予技能提升補貼,有非常好的導向。
就業是最好的保障
當前失業保險理念發生了變化。從消極地保障生活到積極地促進就業,實施積極的勞動力市場政策,激發失業者尋找工作的積極性,並將失業保險待遇和預防失業促進就業措施結合起來,幫助失業者儘快就業,幫助企業穩定就業崗位。
從消極地保障生活到積極地促進就業,實施積極的勞動力市場政策,激發失業者尋找工作的積極性,並將失業保險待遇和預防失業促進就業措施結合起來,幫助失業者儘快就業,幫助企業穩定就業崗位。這已經成為各主要市場經濟國家對失業保險的共識和普遍做法。
“就業是最好的保障”“從吃福利到去工作”等觀點的提出,表明失業保險已不再僅僅是社會福利,它是社會保障措施,也是促進就業的手段之一。
充分發揮失業保險促進就業的重要作用
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 金維剛
在倡導實行積極的就業政策的背景下,失業保險在為失業人員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的同時,應當在穩定就業崗位和促進就業方面發揮積極的作用。
從這次出臺的新政策的具體措施來看,主要有以下幾個顯著特點:
1.體現引導和鼓勵企業職工積極參加職業技能培訓,通過提高職業技能來增強就業能力、穩定就業崗位,從而有利於預防或減少失業、維護就業局勢的基本穩定;
2.通過政策扶持來提升企業職工整體的職業技能素質和水平,有利於為我國産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提供能夠滿足客觀需要的、充足的職業技術人才隊伍;
3.對參加職業技能培訓並取得合格證書的企業職工給予技能提升補貼,有利於營造努力鑽研業務和提高職業技能的氛圍,形成敬業愛崗、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新風尚,也有利於弘揚“工匠精神”,促進我國從製造業大國轉變為製造業強國;
4.在失業保險基金支出科目中設立技能培訓補貼,並納入預算管理,進一步增強失業保險在促進就業方面的功能,有利於提高失業保險基金的使用效率、充分發揮失業保險在穩定就業崗位、預防失業和促進就業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5.通過將失業保險基金支出從保障基本生活向提高職業技能擴展、受益人群從失業人員向參保職工擴展,利於擴大失業保險的受益面,從而促進更多的企業及其職工參加失業保險,進一步擴大失業保險的覆蓋範圍;
6.技能提升補貼社綜合考慮全國職業技能培訓平均補貼、職業技能鑒定收費標準、失業保險基金收支運行情況等多方面的因素來確定,預計每年從失業保險基金列支約25億元左右,在失業保險基金徵繳收入和累計基業中都只佔很小的比例,基金支付風險總體可控;
7.採取優化審核流程、簡化申報手續、應用網絡系統等多種手段,在提高對申請技能提升補貼的審核效率的同時,為廣大企業職工提供方便、快捷的管理服務;
8.加強對技能提升補貼支出的監督管理,從源頭上對職業資格證書或專業技能等級證書的發放、審核、比對等方面實行嚴格管理,把住質量關,嚴防騙貼、冒領技能提升補貼等,建立風險防控機制,確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