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助學貸款的申請條件和程序是什麼?
問題:請問本科助學貸款的申請條件和程序是什麼?
答覆:助學貸款的申請條件和程序: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解決學費與住宿費,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國家助學貸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與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
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一)申請條件
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②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③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佈的為準),科研院所、黨校、行政學院、會計學院等研究生培養單位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等教育在讀的本專科學生、預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④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⑤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二)申請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學生在新學期開始前,向家庭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有的地區直接到相關金融機構申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資格初審。金融機構負責最終審批併發放貸款。
二、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
(一)申請條件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通過培養單位學生資助等部門向經辦銀行申請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全日制普通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預科生和研究生,具備以下條件可以申請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
①家庭經濟困難;
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6周歲的需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④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⑤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二)申請程序
學生須在新學年開學後(具體時間由各校規定)通過培養單位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銀行不直接受理學生個人的貸款申請。經辦銀行原則上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國家助學貸款申請。
學生申請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2)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複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3)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説明;
(4)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