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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藥品為主的藥械組合産品如何申報?

2019-07-11 15:23 來源: 藥監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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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以藥品為主的藥械組合産品如何申報?

答:依據《關於藥械組合産品註冊有關事宜的通告》(2009年第16號),申請人根據産品屬性審定意見,以藥品作用為主的藥械組合産品,需申報藥品註冊,並在申請表中註明“藥械組合産品”。同時,需按照《藥品註冊管理辦法》、《醫療器械註冊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提交申報資料。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鐘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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