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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可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的範圍是什麼?

2019-07-18 16:20 來源: 稅務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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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2019年可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的範圍是什麼?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政策有關徵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第五條規定,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或者連續4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一般納稅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郭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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