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如何防範非法集資犯罪的相關問題

2019-07-19 15:14 來源: 公安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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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您好,我是獨居老人,經濟條件還可以,身邊總有一些人向我介紹投資理財産品,我雖然有些心動,但有朋友上過當,我也不敢輕易購買。我想請問有什麼好的辦法,可以有效防範?

答:您好,一般要做到三點:

一是選擇合法的主體。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未經監管部門許可,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開展理財、信託、基金、債券、外匯交易等等金融服務。網絡借貸的P2P平臺,只能夠提供信息仲介服務,不得從事自融、設立資金池。因此,在投資理財時要選擇金融監管部門批准的持牌的金融機構,未經批准的堅決不參與。

二是拒絕可疑項目,未經監管部門批准和備案的,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通過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公開宣傳募集資金。因此對於在商場、超市、街頭擺攤設點、拉人投資的,或者在網絡上、戶外廣告牌上刊發廣告進行宣傳等等情況,一定要提高警惕。

三是抵制高息誘惑。不法分子為了引誘群眾參加,往往允諾高收益、無風險、保本保息,實際上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投資理財不得宣傳、不得承諾還本付息。在面對高利誘惑的時候一定要核實項目的真實性,思考一下如此高的收益是否可能,不要相信天上掉“餡餅”。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郭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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