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系統申請條件為強制性還是建議性?

2019-07-24 16:49 來源: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問:本人在安徽宿州與江蘇徐州邊界的某村鎮中心小學工作,參保地為安徽宿州,婚後定居於徐州市區,符合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申請條件的第二條:“長期異地居住人員”。且在人社部社會保險網上查詢系統中,“異地就醫經辦機構查詢”項目下已能查詢到安徽宿州醫保中心。與參保地醫保中心多次溝通申請辦理,均遭拒絕,理由為:宿州市只接受人社部規定的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申請條件的一、三、四,本人滿足條件二“長期異地居住人員”,宿州市暫未執行。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系統申請條件為強制性還是建議性,各地是否有權選擇性執行部分規定。

答: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印發的《關於做好基本醫療保險跨省異地就醫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20號)文件規定,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常駐異地工作人員、異地轉診人員四類人員可以申請辦理跨省異地就醫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其中異地長期居住人員是指在異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參保地規定的人員。經向安徽省宿州市醫保中心了解,您目前在安徽省宿州市工作並參保,不屬於異地長期居住人員範圍,如確需辦理跨省異地就醫住院費用直接結算,應按照“異地轉診人員”申請備案。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郭曉婷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