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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定期赴港探親辦理流程優化的相關問題

2019-07-26 10:51 來源: 公安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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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您好,我父母在香港定居,現年事已高,每次探親都要走很多流程,交各種材料,請問有什麼優化的政策嗎?

回復:您好,一是關於申請材料。根據現行規定,內地居民申請赴香港探望父母,可以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及探親簽注。自2015年起,公安部作出規定,公民辦理出入境證件無需提交戶口簿,憑居民身份證即可辦理。此外,還規定了,兩年內再次申請赴港澳探望同一親屬(配偶和姻親除外)的,免交親屬關係證明。二是關於辦證時限。目前對外承諾的辦證時限是:往來港澳通行證10個工作日,簽注7個工作日。此外,還暢通緊急辦證綠色通道,為具有急需出境就醫、探望危重病人等特殊情形的申請人加急辦理出入境證件,以滿足群眾緊急情況下的出境需求。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鐘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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