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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6000萬,但面積未達到8萬平米的建築工程如何設定資質條件

2020-02-17 15:05 來源: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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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項目投資額在8000萬左右,但面積未達到8萬平米,建築高度在30米以下,項目屬於校安工程(教學樓,辦公樓,實驗樓及配套設施等等)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建市[2015]154號)規定,如何合理設置資質條件。法律依據有哪些?謝謝

住房城鄉建設部:

根據《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5]154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簡化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的通知》(建市[2016]226號)等規定,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可承擔高度50米以下、建築面積8萬平米以下的建築工程施工。建築施工總承包三級、二級、一級都可承攬該項諮詢工程內容。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鐘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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