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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的施工企業可以申請同類別或相近類別的工程設計甲級資質的相關問題

2020-02-17 15:06 來源: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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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現我司具有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建築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二級資質,在貴部文件中有看到“具有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的施工企業可以申請同類別或相近類別的工程設計甲級資質”。想問一下“相近類別”是否包含專項資質?我司是否可以直接申請建築裝飾工程專項設計甲級資質?如果可以,申請所需提交的資料是按新申請還是升級標準提交?企業業績的考核是否可以是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或建築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的達標業績來替代?

住房城鄉建設部:

依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建市〔2007〕202號)第(七)、(十六)條規定,具有一級以上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可直接申請同類別或相近類別的工程設計甲級資質;具有一級以上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申請不同類別的工程設計資質的,應從乙級資質開始申請(不設乙級的除外)。《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建市〔2015〕20號)中附表4-1具體規定了《工程設計資質與施工總承包資質類別對照表》。按照上述規定,具有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的企業,不可直接申請建築裝飾工程專項設計甲級資質。企業可以按照《工程設計資質標準》(建市〔2007〕86號)申請建築裝飾工程專項設計乙級資質。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鐘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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