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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起,這些新規將影響你我生活

2020-06-30 07:12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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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實施輕型汽車國六排放標準

禁止生産“國五”標準輕型汽車

生態環境部、工信部、商務部、海關總署聯合印發《關於調整輕型汽車國六排放標準實施有關要求的公告》。《公告》明確,自2020年7月1日起,全國範圍實施輕型汽車國六排放標準,禁止生産國五排放標準輕型汽車,進口輕型汽車應符合國六排放標準。對2020年7月1日前生産(機動車合格證上傳日期)、進口(貨物進口證明書籤注運抵日期)的國五排放標準輕型汽車,增加6個月銷售過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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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門調整輕型汽車國六排放標準實施有關要求

2020年版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將施行

國家發改委、商務部日前發佈《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0年版)》和《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0年版)》,自2020年7月23日起施行,其中全國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由40條減至33條,自貿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由37條減至30條。主要變化:一是加快服務業重點領域開放進程。取消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壽險公司外資股比限制。取消50萬人口以上城市供排水管網的建設、經營須由中方控股的規定。二是放寬製造業、農業準入。放開商用車製造外資股比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資放射性礦産冶煉、加工和核燃料生産的規定。將小麥新品種選育和種子生産須由中方控股放寬為中方股比不低於34%。三是繼續在自貿試驗區進行開放試點。取消禁止外商投資中藥飲片的規定。允許外商獨資設立學制類職業教育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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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版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來了!

加速藥品上市註冊

六類藥可申請優先審評審批

市場監管總局印發《藥品註冊管理辦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辦法》明確,建立藥品加快上市註冊制度,支持以臨床價值為導向的藥物創新。對符合條件的藥品註冊申請,申請人可以申請適用突破性治療藥物、附條件批准、優先審評審批及特別審批程序。臨床急需的短缺藥品、防治重大傳染病和罕見病等疾病的創新藥和改良型新藥;符合兒童生理特徵的兒童用藥品新品種、劑型和規格;疾病預防、控制急需的疫苗和創新疫苗;納入突破性治療藥物程序的藥品;符合附條件批准的藥品;國家藥監局規定其他優先審評審批的情形,在藥品上市許可申請時,可以申請適用優先審評審批程序。

藥品生産企業應實施藥品追溯制度

市場監管總局印發《藥品生産監督管理辦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辦法》明確,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藥品生産企業應當建立並實施藥品追溯制度,按照規定賦予藥品各級銷售包裝單元追溯標識,通過信息化手段實施藥品追溯,及時準確記錄、保存藥品追溯數據,並向藥品追溯協同服務平臺提供追溯信息。

中央預算內投資資金安排方式出臺

國家發改委印發《關於規範中央預算內投資資金安排方式及項目管理的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執行。《通知》明確,中央預算內投資資金的安排方式包括直接投資、資本金注入、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採取直接投資、資本金注入方式投資的項目,為政府投資項目,實行審批制。對企業投資項目僅採取投資補助、貸款貼息方式支持的,仍為企業投資項目,實行核準或備案制。國家發改委在向地方下達投資計劃時,具體到項目的,應當按項目明確資金安排方式;打捆、切塊下達的,地方發展改革部門在分解投資計劃時,應當按項目明確資金安排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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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規範中央預算內投資資金安排方式及項目管理的通知

政府採購需提前30日公開採購意向

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於做好政府採購意向公開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自2020年7月1日起,除採用協議供貨和定點採購方式實施的小額零星採購、由集中採購機構統一組織的批量集中採購外,各單位按項目實施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服務採購,均應當在中國政府採購網中央主網和本單位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公開採購意向。採購意向公開時間原則上不得晚于採購活動開始前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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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於做好政府採購意向公開工作的通知

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複製、更改和刪除農村土地承包數據

農業農村部印發《農村土地承包數據管理辦法(試行)》,自2020年7月1日起實施。《辦法》明確,農村土地承包數據保管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保管制度,明確具體責任人。建立數據備份機制,結合工作實際定期對數據進行備份,防止數據損毀或丟失。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擅自複製、更改和刪除數據。縣級以上農業農村部門(或農村經營管理部門)負責本級農村土地承包數據的使用管理。按照有關規定,通過數據交換接口、數據抄送等方式與相關部門和機構實現數據互通共享。承包農戶、利害關係人可以依法查詢、複製相關資料。

涉刑案件風險管理辦法發佈

中國銀保監會印發《銀行保險機構涉刑案件管理辦法(試行)》,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中國銀監會關於印發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處置三項制度的通知》等8項文件同時廢止。《辦法》適用於銀行機構和保險機構、境內依法設立的金融資産管理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以及銀保監會批准設立的其他金融機構和保險專業仲介機構。案發銀行保險機構在知悉或應當知悉案件發生後,應于三個工作日內將案件確認報告分別報送法人總部和屬地派出機構。

飼料禁止含有促生長類藥物添加劑

農業農村部公告(第194號)明確,自2020年7月1日起,飼料生産企業停止生産含有促生長類藥物飼料添加劑(中藥類除外)的商品飼料。此前已生産的商品飼料可流通使用至2020年12月31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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