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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最低生活保障覆蓋範圍將適度擴大

2020-07-30 07:4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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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7月29日電(記者 孫少龍)民政部社會救助司副司長蔣瑋29日在民政部2020年第三季度例行新聞發佈會上介紹,民政部和財政部近日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出在堅持現有標準、確保低保制度持續平穩運行的基礎上,適度擴大最低生活保障覆蓋範圍。

“低收入家庭”如何界定?通知指出,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人均收入高於當地城鄉低保標準,但低於低保標準1.5倍,且財産符合當地相關規定的低保邊緣家庭。

據蔣瑋介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殘人員、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人員,經本人申請,可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同時,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地區可適當放寬低保認定條件。

通知還適度放寬了特困人員認定條件。據蔣瑋介紹,通知將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覆蓋的未成年人年齡從16周歲放寬至18周歲,由此,符合“三無”條件的16至18周歲未成年人將全部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

加強對生活困難未參保失業人員救助幫扶也是通知的重要內容。根據通知要求,對受疫情影響無法返崗復工、連續三個月無勞動收入,生活困難且失業保險政策無法覆蓋的農民工等未參保失業人員,未納入低保範圍的,經本人申請,由務工地或經常居住地發放一次性臨時救助金,幫助其渡過生活難關。

同時,對其他基本生活受到疫情影響陷入困境,相關社會救助和保障制度暫時無法覆蓋的家庭或個人,各地要及時納入臨時救助範圍。對遭遇重大生活困難的,可採取一事一議方式提高救助額度。

此外,通知還對強化貧困人口兜底保障、優化社會救助工作流程等提出明確要求。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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