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航局發佈《殘疾人航空運輸管理辦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1-26 09:12 來源: 中國殘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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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國民航局發佈最新修訂的《殘疾人航空運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1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辦法》將進一步規範殘疾人航空運輸的管理和服務,保護殘疾人在航空運輸過程中的合法權益。

修訂後的《辦法》共計65條,進一步合理規範了載運殘疾人的人數,明確了相關部門要為殘疾人提出服務需求和辦理乘機手續提供方便,強調了要充分尊重殘疾人安檢中的隱私,完善了殘疾人登機、離機的規定,新增了對殘疾人到港提供協助和服務的內容,增加了對殘疾人航空運輸管理的要求。

為防止現行《辦法》中由於條款規定模糊而導致承運人對所有殘疾人進行人數限制的現象出現,修訂後的《辦法》對沒有陪伴人員但緊急撤離時需要他人協助的殘疾人類別進行了明確規定。同時,基於現行《辦法》中按照飛機座位數對載運殘疾人人數進行規範時只設上限未設下限,從而造成部分承運人每個航班上載運殘疾人人數少於規定人數的現狀,修訂後的《辦法》對每個航班載運上述殘疾人人數做了直接規定,分類簡潔,便於操作。

鋻於很多殘疾人因沒有提前告知承運人特殊需求而被拒載,修訂後的《辦法》規定,承運人及銷售代理人在售票處、售票網絡及電話訂票系統中要設置便於殘疾人説明殘疾狀況及提出特殊需求的程序,並要求承運人及時回復殘疾人能否滿足其需求。在此基礎上,《辦法》壓縮了殘疾人有使用醫用氧氣、托運電動輪椅、攜帶服務犬進入客艙等需求時通知承運人提供特殊服務的時間限制,將原有在航班離站時間前的72小時縮短至48小時。《辦法》還壓縮了殘疾人到達機場的時間,將原有提前3小時辦理乘機手續縮短至截止辦理乘機手續前2個小時,大大降低殘疾人在機場的等候時間。

《辦法》對民航部門為殘疾人在到港、離港、辦理乘機手續、登機、離機等各環節提供便利方面也進行了規定。要求機場要在候機樓航站樓主要入口處設置綜合服務櫃臺,為殘疾人提供相關協助服務;承運人、機場和地面服務代理人要為殘疾人免費提供無障礙移動設施移動輔助設備服務,保障殘疾人優先登機及錯峰離機,承運人要安排在飛機前排就坐的、沒有陪伴人員但在緊急撤離時需要他人協助的殘疾人優先離機;承運人、機場和地面服務代理人要為殘疾人到港提供行李提取、引導等必要的協助和服務。

修訂後的《辦法》還特別強調了對殘疾人在安檢過程中隱私的尊重,規定機場應為殘疾人設置獨立、私密的安全檢查空間。同時,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要求機場設置殘疾人安全檢查無障礙通道。

長期以來,中國民航局高度重視保障殘疾人權益,在制定政策時將無障礙內容納入其中,2000年頒布實施了公共交通領域第一個關於無障礙建設的行業標準。2009年,在總結奧運會、殘奧會航空運輸保障經驗的基礎上,制定實施《殘疾人航空運輸辦法(試行)》,規範了航空運輸無障礙服務。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殘疾人參與社會生活日益廣泛深入,對殘疾人航空運輸服務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中國殘聯積極配合民航局多次徵求各方面意見,借鑒國際先進經驗,總結我國殘疾人航空運輸實踐做法,對《殘疾人航空運輸辦法(試行)》進行了修訂。

《辦法》的發佈實施,是貫徹中央十八屆三中全會全面深化改革決定中“健全殘疾人權益保障制度”和十八屆四中全會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決定中“完善殘疾人合法權益保護法律法規”的具體舉措,也是落實APEC領導人會議周殘疾人主題《促進殘疾人平等參與與融合發展的聯合倡議》的具體舉措。對於保障殘疾人航空運輸權益、促進殘疾人參與社會生活、發揮行業示範作用提升我國無障礙環境建設水平都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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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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