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漢族,1917年4月生,山東省莒縣人。1937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産黨,1936年春參加革命工作,大學學歷。
1934年至1937年在北平大學農學院、清華大學、西南聯合大學學習。
1938 年至1947年任延安中共中央黨校幹事,在延安馬列學院學習並任組織科科長、教育處處長,任中共中央黨務研究室秘書,中共中央南方局學習秘書,重慶《新華日報》社編輯部資料室主任、秘書處主任、編輯部秘書長,新華社重慶、南京總分社負責人,周恩來同志政治秘書。
1947年至1952年任中共哈爾濱市顧鄉屯區委副書記、警備大隊政治委員,哈爾濱總工會公營企業部部長,東北總工會宣傳部部長、秘書長、副主席。
1952年至1957年6月任國家計劃委員會委員、國家計劃委員會勞動工資計劃局局長兼勞動部副部長。
1957年6月7日至1962年12月任國家計劃委員會副主任。
1962年12月至1970年任中共中央西北局委員、西北局計劃委員會主任、西北局三線建設委員會副主任。
1970年至1972年7月任中國人民解放軍蘭州軍區國防工辦副主任。
1972年7月至1977年6月任中共甘肅省委書記(當時設有第一書記)、甘肅省革命委員會副主任,
1977年6月至1979年12月任中共甘肅省委第一書記、甘肅省革命委員會主任,
1979年12月至1981年1月任中共甘肅省委第一書記,
1977年6月至1981年1月兼任甘肅省軍區第一政治委員,
1977年6月至1982年12月兼任蘭州軍區第二政治委員。
1977年8月在中共第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上被選為中央委員。
1981年1月至1983年6月任國家計劃委員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
1983年6月20日至1987年6月任國務委員兼國家計劃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
1987年6月至11月任國務委員兼中共中央組織部部長,
1987年11月至1988年4月12日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委員兼中共中央組織部部長,
1988年4月12日至1989年6月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共中央組織部部長,
1989年6月至12月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組織部部長。
1989年12月至1992年10月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1990年兼任中國計劃生育協會會長,1991年向黨中央建議每年全國人大、政協會議期間召開人口資源工作座談會,得到中央批准。是中共第十一屆、十二屆、十三屆中央委員,第十三屆中央政治局委員,第十三屆中央政治局常委(十三屆四中全會增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