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維吾爾族,1935年9月生,新疆策勒人,1953年8月加入中國共産黨,1952年3月參加工作,中央高級黨校新疆班畢業,大專學歷。
1952年至1954年新疆和田地區土改訓練班學員,在策勒縣搞減租反霸和土改工作。1954年至1956年新疆策勒縣四區團工委書記、團縣工委書記。1956年至1963年新疆策勒縣委副書記、縣長(其間:1960年至1962年在中央高級黨校新疆班學習)。1963年至1965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田地委宣傳部副部長。1966年至1967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文教政治部副主任。1967年至1968年“文化大革命”初受衝擊。1969年至1972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革委會常委、文教衛生組組長。1972年至1979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書記(當時設有第一書記)、自治區革委會副主任、自治區黨委組織部部長。1979年至1985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1986年至1988年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1988年至1993年全國政協副主席、全國政協黨組成員,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1993年至1998年國務委員兼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1998年3月至2003年3月任國務委員、國務院黨組成員。2003年3月在第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當選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
中共第十屆、十一屆、十二屆、十三屆、十四屆、十五屆、十六屆中央委員。第五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增選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第七屆全國政協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