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其武(1899—1989)山西河津人。1919年在太原從軍。1924年參加國民革命軍第二軍。1927年到武漢,任國民革命軍第四軍先遣總隊支隊長,參加北伐戰爭。從1928年秋起,在國民黨傅作義部歷任參謀、團長、旅長。1933年,參加著名的長城抗戰,抗擊日本侵略者。1936年,參與組織指揮綏遠抗戰,獲百靈廟大捷。1937年七七事變後,任國民黨軍第三十五軍第一一師師長。從1940年起,任暫編第四軍、騎兵第四軍軍長。1942年,調任第三十五軍軍長。後任國民黨第十二戰區政治部主任兼晉陜綏邊區副總司令。1946年後,任國民黨綏遠省政府主席兼綏遠省保安司令和駐綏部隊指揮所主任、張家口警備總司令。1949年平津解放後,接受中國共産黨和平解決綏遠問題的主張,于9月19日率綏遠軍政人員起義。後任綏遠軍政委員會副主席、省人民政府主席,人民解放軍綏遠軍區副司令員、第二十三兵團司令員。1951年,參加抗美援朝,任中國人民志願軍第二十三兵團司令員。回國後1953年3月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六十九軍軍長。1955年被授予上將軍銜和一級解放勳章。1980年1月,加入中國共産黨。1981年11月至1988年3月任政協全國委員會副主席。1988年被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勝利功勳榮譽章。
是第一、二、三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委員會委員,第四、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政協第三、四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政協第三、四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