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漢族,1928年2月生,台灣彰化人,臺盟成員、中共黨員,1948年11月參加工作,廈門大學經濟係肄業。
1942年至1948年台灣彰化高級商業學校、台灣師範學院學習。1948年至1949年廈門大學經濟係學習,後任解放軍閩粵贛縱隊八支四團獨立連連長、副指導員。1949年至1952年福建省安溪縣人民公安隊指導員、縣公安局股長,福建省委幹校學員,省委土改隊組長,省委黨校學員。1952年至1969年福建省委統戰部幹事、組長。1969年至1973年下放福建省寧化縣勞動,後任縣革委會宣傳組副組長。1973年至1978年福建省革委會外事組翻譯。1978年至1982年福建省政協副秘書長,省僑務辦公室、外事辦公室副主任,省臺盟主委,省臺聯副會長。1982年至1991年福建省委常委兼統戰部部長、省對臺工作辦公室主任,省政協副主席,省社會主義學院院長,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副主任。1991年至1997年中華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會長,海峽兩岸關係協會顧問,臺盟中央副主席。1997年至1998年臺盟中央主席,全國臺聯名譽會長。1998年任全國政協副主席,臺盟中央主席,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會長,全國臺聯名譽會長。2003年3月在全國政協十屆一次會議上當選為第十屆全國政協副主席。2005年12月在臺盟七屆四中全會上辭去臺盟中央主席職務,同時被推舉為臺盟中央名譽主席。
第五屆、七屆全國政協委員,第九屆、十屆全國政協副主席。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