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8日電(記者吳晶 李興文)“壟斷行業的高額利潤是獨佔國家資源取得的,國家應對其徵收資源附加稅,抑制壟斷行業職工收入福利過快增長。”全國人大代表陳麗明向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提交了對壟斷性行業徵收資源附加稅的建議。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此前披露,目前電力、電信、金融、保險、水電氣供應、煙草等行業職工的平均工資是其他行業的2倍至3倍,加上工資外收入和職工福利待遇,實際收入差距可能更大。“壟斷行業形成的高額利潤不應變成員工的高收入、高福利。”陳麗明代表説,壟斷行業的高額利潤是在佔有國有資源的基礎上形成的,利潤不應簡單地分配給職工,而應該“取之於國,用之於國”。
陳麗明代表説,從體現“按勞分配”的原則和企業激勵機制上講,可以給電力、石油等對國家貢獻大、社會效益顯著的壟斷行業職工較高的勞動報酬;但從社會公平、競爭條件、構建和諧社會的角度來説,壟斷行業收入過高、過快增長對社會其它行業是不公平的。
為此,陳麗明建議國家對壟斷行業徵收資源附加稅。“壟斷行業職工在獲取國家規定的工資標準外的其它報酬時,每增加一分錢的剩餘利潤分配都必須向國家財政增繳一分錢的資源佔有附加稅。”她説,這樣可以將企業的高利潤轉變為政府的財政收入。
陳麗明代表指出,對壟斷行業徵收資源附加稅後,國家就可以通過稅收杠桿以轉移支付的方式彌補非壟斷行業職工的收入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