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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員議政錄:挂國旗 就要按照國旗法規範挂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1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11日電(記者王勉)“將國旗倒挂,將國旗和企業的旗幟挂在一起,用類似國旗的圖案做廣告。這都是不規範的。”出席兩會的全國人大代表何培嵩日前建議,全社會應嚴格遵照國旗法,以維護國旗的尊嚴。

    何培嵩説,國旗是國家的象徵和標誌。它與國歌、國徽等一起被寫進我國憲法。什麼時候,什麼地方,怎樣懸挂國旗,國旗法有著明確詳細的規定。如“國旗及其圖案不得用作商標和廣告”、“將國旗置於顯著的位置”等。然而,平時生活中經常發現,一些人把公司旗幟、賓館旗幟和國旗挂在一起。有的還把員工組織起來,在單位門口或當街大搞明顯帶有企業自我宣傳和商業廣告意識的所謂升旗儀式。總之,拿國旗做文章,五花八門,不倫不類。針對上述現象,何培嵩説,要麼不挂國旗,要挂就要根據國旗法的規定,挂好挂規範。同時,國家有關部門要按照國旗法的要求,對挂國旗問題嚴加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