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2日電(記者海明威)全國人大代表、國家倣真控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主任遊景玉主抓科研開發管理18年。她深切地感受到我國在保護知識産權的法制建設方面還有不足。
遊景玉代表在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上,提交了一件名為“關於知識産權保護的立法補充需要提到議事日程討論”的建議。她在建議中説,新技術及軟體被盜後破案過程相當不容易,對於盜竊者的定罪更加困難。
她介紹説,按照現行的法律,針對盜竊物品有定罪的條款。但是,對於盜竊軟體、盜竊技術等方面,由於被盜者可能還擁有被盜竊的軟體或技術的原件,因此,一方面要證明軟體或技術被盜竊了,同時還要證明軟體或技術被使用在哪,更要證明被盜者因此所造成了多少損失,達到了一定數額後方能給盜竊者定罪。因此,公安部門很難進行取證處理。
遊景玉説,目前在香港特區及境外一些國家,只要證明盜竊者盜取了軟體或技術就足以給盜竊者定罪。
遊景玉向記者介紹,她本人在研究自主知識産權成果的過程中,就被人盜竊過相關軟體,至今沒有追回和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投了很多資金開發的技術,可能在一夜之間被盜竊,嚴重影響社會資金的投入,去進行自主創新技術的開發。”她説。
因此,遊景玉建議全國人大及相關公檢法部門儘快從大量案例和問題中研究梳理出立法補充的原則和要點來切實保護好知識産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