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2日電(記者顧立林、高風)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全面提高行政效能,增強政府執行力和公信力”。全國人大代表在審議報告時認為,一定要採取切實措施,糾正當前一些地方存在的“執行力打折”問題。
總體來説,各地各部門在貫徹中央政令方面是好的。但不可忽視的是,中央政策在一些地方並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安全生産事故頻發,“節能減排”推進不力,土地“紅線”一再被某些地區突破,農民工工資清欠後又新增拖欠,住房保障推進不力、房價幾經調控仍然居高不下等等,都顯現出中央政令在執行過程中被打了折扣,沒有收到應有的效果。
各自為政、我行我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是政令執行中的突出問題。不久前,國家環保總局通報了82個嚴重違反環評規定的項目,涉及投資1123億元,都是地方的大項目大企業,被當地視為財政支柱,這些項目不少都得到了少數地方政府的強力支持,一些項目雖然受到了環保等部門的處罰,卻得不到執行。
中央政令的執行力如何,事關國計民生大局,事關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的實現,事關中央政府的權威,事關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必須得到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
“執行力打折”的原因比較複雜,有的是因部門地方利益受損而被有意抵制;有的是基層執行過程産生偏差;也有地方執行力保障不足……但更主要的原因,是政令執行過程中缺乏制約監督,再加上少數領導幹部行為失范,從而使執行力在一些地方打了折扣。
確保政令暢通,解決“執行力打折”的問題,關健是落實行政效能督察制和行政問責制,問責既要對事,更要對人,要“問”到具體幹部頭上,對那些我行我素、漠視中央權威的地方領導幹部要嚴厲處罰。同時,建立一套科學的幹部考核體系,用正確的指標體系引導幹部增強執行中央政策的自覺性。當然,還要加大反腐倡廉力度,讓那些熱衷於權錢交易、肆意將政令“打折”的官員有切膚之痛。
制度健全,政令暢通,幹部行為規範,我們離人民滿意的政府目標也就不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