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3日電(記者海明威、季明)“我國幾乎就沒有對學術評價進行監督的機制。有可能是‘創新性’但具爭議的項目在‘一審’就被打分制淘汰,以及學術評價的不透明……創新衝動受到抑制。”全國人大代表、科技工作者李曉方憂心忡忡地對記者説。
身為廣東省農科院水稻研究所副所長的李曉方,在兩會期間提交了一件名為“關於建立學術評價監督體系的建議”。
“在我國科學技術領域存在比較多的學術評價,如項目評審、成果評審、各種各樣的技術項目鑒定會和項目、課題驗收會等。令人遺憾的是,越來越多的評價會,伴隨著越來越多假教授、假院士、假成果和多種學術腐敗的頻頻曝光。”她説。
“除了這些當事人的學術道德底線崩潰之外,沒有監督的學術評價也是科技管理機制的重大失誤。沒有監督的權力會出現腐敗;沒有監督的專家,也同樣會出現違背科學發展觀和造成學術腐敗的現象。”李曉方説。
李曉方在建議中具體列出了自己設想的一套監督辦法,供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參考。
她建議,對於打分制定量評價的學術成果或項目,不同專家評價結果差別最大的前10%項目,或者評價結果意見完全相反的定性評價,自動進入爭議機制,請被評對象答辯或者請新的專家組復評。
“因為爭議往往可能蘊含巨大的創新,因為真正的創新是少數,創新本來就是多數服從少數的過程。科學史上巨大的創新一開始都不被當時的多數專家認可,如哥白尼的日心説、孟德爾遺傳規律等等。”她説。
此外,她還建議,“為了減少行政運行成本,對專家庫全部成員採取不良記錄一票否定制,並且8年內不得再次進入專家庫,也不得做任何國家科技項目主持人。”
李曉方在她的建議中列舉了如“評價失誤、弄虛作假、收受財物”等8種“不良記錄”情形。
此外,李曉方還建議,“依法成立學術評價仲介機構,並完全由仲介機構進行學術評價。”
“學術評價失誤,輕則喪失一個很好的科學課題或技術發展機會,重則浪費國家的資源,甚至喪失産業發展的重大機遇。”李曉方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