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國抓住經濟全球化和國際産業加快轉移的歷史性機遇,堅定不移地擴大開放,利用外資規模和質量都邁上了新臺階。2002年至2007年,我國吸收外商直接投資金額年均增長9.6%,2007年達835億美元(含銀行、證券、保險業),連續15年居發展中國家首位。目前,跨國公司在華研發中心近1000個,地區總部300家,都比五年前增加了一倍以上。但是也要看到,我國利用外資的産業結構和區域佈局還不夠合理。外資主要集中在中低檔加工製造環節,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的能力不夠強,對産業升級和技術創新的推動作用有待進一步發揮;外資主要佈局在東部沿海地區,中西部地區吸收外資所佔比重僅10%左右。在這種形勢下,我們要更加注重對外資産業和區域投向的引導,更好地發揮利用外資在推動自主創新、産業升級和區域協調發展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一是著力優化利用外資的産業結構。認真落實新修訂的外商投資産業指導目錄,進一步鼓勵外商投資我國高新技術、裝備製造和新材料製造等産業;鼓勵外商投資發展循環經濟、清潔生産、可再生能源和生態環境保護;鼓勵外商投資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對已經掌握成熟技術、具備較強生産能力的傳統製造業不再鼓勵外商投資;對我國稀缺或不可再生的重要礦産資源不再鼓勵外商投資;一些不可再生的重要礦産資源不再允許外商投資勘探開採,限制或禁止高物耗、高能耗、高污染外資項目準入;對部分涉及國家經濟安全的戰略性和敏感性産業,要加強利用外資的審查,確保國家經濟安全。堅決糾正一些地方招商引資中競相攀比優惠政策和層層下達分解指標的做法。特別要鼓勵外商投資現代服務業。積極穩妥地擴大服務業對外開放,引導外資投向附加值高的金融、物流、信息技術、軟體及技術研發等現代服務業。承接國際服務外包,對促進我國服務貿易發展和促進大學生就業都有積極作用。要大力推動服務外包産業發展,鼓勵外商投資服務外包産業,積極承接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完善財稅、金融政策,支持服務外包的人才培訓和國際認證,加強公共技術和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建設。總結推廣蘇州工業園區服務外包政策試點經驗,穩步擴大先進技術型服務産業政策試點範圍。
二是更好地發揮外資在我國自主創新中的積極作用。繼續鼓勵跨國公司來華設立地區總部、研發中心和培訓中心。鼓勵外商設立創業投資基金,完善創業投資退出機制,支持國內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壯大。鼓勵外商通過並購方式參與國有企業改組改造,完善相關政策法規,並有效加以監管。引導外資研發中心在信息、新材料、生物科技等高端領域開展原始創新,引導外資企業與所在地高校、科研院所和國內企業聯合開展集成創新,提高知識産權本地化比例。鼓勵外國公司與我國企業和科研院所建立技術合作戰略聯盟。
三是優化外資區域佈局。進一步擴大中西部地區和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對外開放,優化投資環境,吸引外資投資其優勢産業和特色産業。加快修訂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産業目錄,務實推動"萬商西進"工程,在廣東、上海、江蘇等東部地區建立産業轉移促進中心,在中西部地區建立承接産業轉移示範區。吸收外資能力較強的東部沿海地區,要逐步從生産製造向研究開發、現代物流等領域拓展,充分發揮外資的集聚效應和帶動效應。
四是爭創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新優勢。發揮國家級開發區精簡高效的管委會體制優勢,支持國家級開發區産業集聚和升級,大力推進和諧開發區、生態開發區的建設。採取有效措施,加大對中西部國家級開發區基礎設施建設的力度。強化東部與中西部開發區的合作交流機制,促進産業梯度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