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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改革推向全國:新一輪稅制改革的關鍵一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06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6日電(記者韓潔、王宇、張旭東)作為中國第一大稅種的增值稅,將研究醞釀在全國範圍內進行改革。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説,2008年將繼續推進增值稅轉型改革試點,“研究制定在全國範圍內實施方案”。

    增值稅目前是中國第一大稅種,2007年僅國內增值稅收入就超過1.5萬億元,約佔全年稅收收入的31%。

    業內專家對增值稅轉型改革寄予很大期望,中國社會科學院財政與貿易經濟研究所副所長高培勇表示,增值稅改革推向全國,意味著中國新一輪稅制改革邁出關鍵一步。

    作為流通稅的一種,增值稅按其本意是對企業新增加的價值徵收,而不對購進的價值徵稅。但由於我國實行的是生産型增值稅,與國際上廣泛使用的消費型增值稅相比,不允許企業扣除購進的固定資産,因此增值稅的徵稅基礎要大於GDP,對不是企業增值額的收入也要課稅,成了“名不副實”的稅種。

    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説,增值稅改革推向全國正當其時,增值稅轉型實際上是給企業減負,導向上是鼓勵企業設備更新和技術升級,有利於提高企業整體競爭力。

    增值稅的改革,意在轉型——由生産型轉為消費型。“十一五”規劃明確提出,2006年到2010年期間,將“在全國範圍內實現增值稅由生産型轉為消費型”。

    作為一項給納稅人減負的改革,增值稅改革從2004年7月起在東北地區“三省一市”的八個行業開始試點,2007年7月起又延伸到中部六省26個城市繼續試點,為改革推向全國不斷積累經驗。

    高培勇對記者説,增值稅由生産型轉為消費型,主要表現在增值稅稅基的縮減,核心內容是允許企業購進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産的進項稅金可以在銷項稅金中抵扣。

    中國稅務學會副會長安體富表示,在全國穩步推進增值稅轉型的改革,可以避免重復徵稅,最大限度地減少稅收對市場機制的扭曲。

    全國人大代表、東北財經大學校長艾洪德説,增值稅轉型改革有利於減少稅收對企業正常投資行為的非中性影響,增加企業現金流,提高企業設備投資和技術改造的積極性,增強企業自我發展能力。同時,這一改革也有力促進了試點地區産業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併為今後進一步推進增值稅轉型改革積累了寶貴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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