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6日電(記者程雲傑、孫洪磊)出席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很多代表心裏都感覺吃了一顆“定心丸”:政府工作報告不僅提到了“敏感的”財政超收收入問題,而且向立法部門明確了這一鉅額資金的使用原則。
十一屆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委員、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副校長郝如玉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財政超收收入歷來是各級政府傾向於回避的問題,但是今年,溫家寶總理不僅用大段篇幅向立法部門進行解釋説明,而且承諾要合理使用財政超收收入,並明確了使用原則。”
這項原則是:集中財力辦關係民生和制度性建設方面的事、調整結構、加強薄弱環節。
按照《預算法》和《預算法實施條例》,超收收入的安排使用由政府自行決定,只需將執行結果報告全國人大,而不需要事先報批;對超收收入的使用,全國人大可提出要求,但不具有強制性。這意味著,這筆資金不經過任何審查程序,政府就可自行支出。近年來,全國和地方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對財政超收收入的迅速增加質疑頗多,一些人建議有關部門在制定預算時調高財政收入的計劃增長率,壓低超收收入。
政府工作報告顯示,去年全國財政比年度預算超收7239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超收4168億元,創下歷史新高。另有統計顯示,2000年至2005年間,全國財政收入的實際增長一直是財政收入計劃增長率的一倍左右,財政超收收入的迅速增長已成為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同面臨的新問題。
海南省省長羅保銘代表説,中央政府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了財政超收收入的使用原則,這也為地方政府反觀自己如何用好財政超收收入提供了標尺,改善民生,加強教育、社保和衛生事業,促進公共服務公平化和均等化是方向。
中國目前的財政預算規定“財政收入的增幅略高於國內生産總值的增幅”,因為財政實力是以經濟規模為基礎的。郝如玉説,從經濟意義來看,搞政府集中使用超收收入的效率往往會比較高。如果把財政收入計劃增長率定得太高,這塊收入就會隨著支出按比例安排出去,像撒芝麻鹽一樣,分散在不同的用途上,效率就顯得比較低。超收收入由政府來集中使用,就有可能向社會提供更多的公共産品和服務,有利於發揮集中力量辦大事的效果。
他説:“如果沒有一定的財政超收收入,一旦發生類似非典和今春南部省份遭遇的冰凍災害,政府的壓力就會相當大。”
根據政府工作報告,今年的財政超收收入將被用於依法增加地方兩稅返還和一般性轉移支付的支出,用於農林水、教育、文化科技、社會保障、醫療衛生、司法保障、解決農村義務教育債務和國有糧食企業財務挂賬等歷史遺留問題和削減財政赤字。此外,還計劃增加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1032億元。
來自湖北的全國人大代表李紅雲説:“財政超收收入向民生和社會薄弱環節傾斜是件大好事,但超收收入的使用決不能脫離人民代表大會的監督,問題的關鍵也在於如何監督。”
在審議政府工作報告時,很多代表都要求對財政超收收入的使用加強事前監管和事後監督,即事前嚴格規定超收資金的使用範圍,事後對超收資金使用的績效進行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