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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稅改革:走向"從價計徵"意在遏制資源亂開採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08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8日電(記者 韓潔、安蓓、車玉明)隨著我國加快建立資源節約型經濟,資源稅——這一旨在鼓勵節約開採和合理利用資源的稅種將在2008年加速改革。

    翻開今年政府工作報告,財政預算報告以及計劃報告,在強調深化財政體制改革的時候,三份報告都不約而同提到了推進資源稅改革。

    “資源稅是以各種自然資源為課稅對象,為調節資源級差收入並體現國有資源有償使用而徵收的一種稅。”全國人大代表、遼寧省財政廳廳長邴志剛説。他呼籲,為科學開發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建立資源節約型經濟,實現可持續發展,推進資源稅改革已勢在必行。

    根據財政預算報告,此次資源稅改革主要是指對現行資源稅制度進行改革,包括對部分資源改為從價定率計徵;提高部分資源稅負水平;擴大徵稅範圍;統一油氣資源稅費制度。

    我國于1984年開徵資源稅,1986年和1994年先後又進行了改革。但我國資源稅長期存在著一個突出問題,即稅負過低,直接導致我國本來就稀缺的資源被浪費,自然環境受到很大的破壞。

    邴志剛説,資源稅稅負低,一方面表現在徵稅範圍比較小,另一方面也與當前資源稅“從量計徵”的徵稅方式有關。

    據了解,我國于1984年推出資源稅的時候, 只對原油、天然氣、煤炭、鐵礦石徵收,其他礦産品暫緩徵收資源稅。1994年稅制改革時,擴大了礦産資源的徵稅範圍,但對其他非金屬礦原礦徵收範圍仍然有限,有百種以上的非金屬礦原礦未納入徵稅範圍。

    全國政協委員、國家開發銀行副行長劉克崮説,資源稅改革,應該適當考慮擴大徵稅範圍,比如部分非金屬礦原礦和我國稀缺的水資源,以使資源的稀缺性特點得到充分體現。“資源稅徵收範圍過窄,導致那些沒有徵稅的資源浪費嚴重,同時也造成了市場不公。”

    此次資源稅改革最受關注的變化是啟動從價計徵的徵稅方式。邴志剛舉例説,現行資源稅採用從量計徵,納稅多少只和産量挂鉤,開發企業産一噸煤交多少錢,不管煤的價格漲多高都徵同樣的稅,這樣容易導致企業主買下礦後就私挖濫採進行掠奪式的開採,造成資源的浪費甚至是破壞,使開採中浪費嚴重。

    “從價計徵”意味著今後部分資源稅徵稅將和資源産品的價格挂鉤,從而借助市場調節機制引導礦業生産主體合理開發節約資源。

    全國政協委員、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張國寶表示,新的資源稅費徵收將“從量計徵”改為“從價計徵”,對於資源産出省,特別是我國能源資源豐富但經濟欠發達的中西部地區,有利於增加地方財政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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