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9日電(記者吳晶)監督法成為十屆全國人大過去5年的工作亮點。北京代表團一些人大代表指出,在這項法律保障下的各級人大監督工作,需在創新中繼續推進。
中國僑聯副主席李昭玲代表説,在全國人大對代表提出的批評建議已做比較充分的調查研究的同時,下一步還需加大對批評建議的落實力度。同時還要圍繞代表提出的議案建議,有針對性地開展檢查。還應進一步加大監督力度,找準切入點,圍繞廣大群眾反映強烈的難點熱點問題,增強監督工作的時效性。
她建議全國人大加強和地方人大的聯絡,進一步加強全國人大對地方人大的指導。全國人大還應加強對人大代表的培訓,提高代表依法行使職權的能力,使監督工作更加“專業化”。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金生官代表説,審查政府的預算是全國人大常委會監督的主要職能之一。但是每年審計之後,都依然有問題出現,這就需要靠制度改革和規範。
他認為,目前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已超過中央財政預算的一半,各級人大有責任對此進行監督並行使權力。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趙久合代表説,目前提交全國人大審查的預算報告相對專業,包括他自己在內的很多代表並不完全理解其中的專業表述。因此,在對預算進行監督這方面,還應充分發揮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的作用,事先對其進行初步審查。此外,還應對代表加強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