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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長富代表:創建文明城市 城管執法須有法可依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12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12日電(記者劉健、朱薇)正在召開的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移動通信集團重慶有限公司董事長沈長富提交的《關於制定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法的議案》贏得眾多與會代表的一致贊同。

    沈長富代表認為,要創建一個文明的城市,為社會公眾營造良好的生活空間,自然離不開城市管理,更離不開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他們履行著對市政環衛、園林綠化、工商行政、道路交通等方面進行綜合管理和行政執法的職責,糾正著城市生活中的種種不規範。然而,城管暴力執法的新聞不絕於耳,城管給一些弱勢群體帶來的傷痛令人無法忽視。近年來,我國許多城市都出現了城管執法難的問題,圍繞城管發生的衝突,從數量到強度,似乎都呈上升趨勢。

    “城市管理涉及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生活秩序和安全。目前城市執法越來越複雜,其根源在於城管執法的法律地位不明確。”沈長富代表指出,從1997年全國第一個綜合執法試點建立到現在,全國仍沒有一部專門針對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的獨立法律出臺。而城管長期“借法執法”的情況下,執法主體的混亂、執法的“利益化”、執法程序的“隨意性”、執法人員素質的普遍低下等導致目前城市管理面臨著諸多的問題。“公務化暴力”“暴力執法”“暴力抗法”等現象,不僅嚴重損害了我國政府的形象,也制約了我國法治化、文明化建設的步伐。

    沈長富代表説,有必要制定一部全國性的法律,以指導全國城管執法人員的行為,結束各地城管執法“各吹各的號,各唱各的調”的局面,促進城管體制早日步入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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