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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海良代表:要實現教育公平首先要保證招生公平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12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12日電(記者鄔煥慶、萬一)“為了保證自主招生公正,武漢大學在面試前一個小時才通知評委老師進入哪個組,避免社會上所擔心的‘拉票’。”針對社會上人們關注的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問題,全國人大代表、武漢大學黨委書記顧海良指出,“因為我們清楚地知道,要實現教育公平首先要保證招生公平。”

    “教育是民族振興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教育公平不只是一個倫理觀念,實際上是經濟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要求,所以教育公平也是民生問題,是社會公平的起點,它與青年的成長髮展息息相關,與人民的幸福安康息息相關。”顧海良説。

    顧海良認為,教育公平首先要保證招生公平。武漢大學招生工作嚴格遵循國家的法規和政策,大力實施“陽光招生”,堅持“六公開”,即招生政策公開、高校招生資格及有關考生資格公開、招生計劃公開、錄取信息公開、考生諮詢及申訴渠道公開。“而且學校從不委託任何仲介組織或個人招生,招生錄取不向考生和家長收取任何費用。”

    “自主招生是現在招生制度改革一個重要的方面,也是真正實現教育公平的重要方面,現在我們講的教育公平實際上是有很大局限性的。有些有特殊能力的優秀學生由於考分不佳或者不善於考試,或者考試一時的失誤引起了終生的遺憾。為了避免這個現象,就有了自主招生政策的産生。招生制度改革肯定要採取多元的、多渠道的方式,也就是用多種方式來把優秀的學生送入大學。” 顧海良説。

    顧海良強調,教育公平不能超越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不能超越教育發展的現實,也不能脫離教育改革創新的實踐,不能脫離教育改革的大環境。因此,對達不到武漢大學要求的考生,武漢大學絕不會錄取,決不招收所謂的“高價生”。

    顧海良説,教育公平包括方方面面,包括教育改革、教育創新、教育方法等等。建立現代國民教育體系,對貧困地區、民族地區教育實行特殊政策,建立學生資助體系來保障貧困家庭學生接受教育,這些都是針對現實經濟社會條件下存在的不公平提出的解決辦法。十七大報告提出了要更新教育觀念,深化教學內容方式、考試招生制度、質量評價制度等改革的要求,也就是要通過不斷改革逐步接近教育公平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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