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10時,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舉行記者招待會,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部長田成平、副部長孫寶樹和民政部部長李學舉、常務副部長李立國,就就業和社會保障問題答記者問。
[新華社記者]現在人民群眾對加快建立覆蓋城鄉的保障體系有很強烈的需求,請問現在進展如何?特別是在農民工的社會保險和農村居民的養老保險方面,有沒有什麼新的突破?謝謝。
[田成平]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從總體框架上來講已經基本建立,比如説在城市,我們建立了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在內的社會保險制度。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全面實施。在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經全面建立,正在不斷地擴大覆蓋範圍,農村的養老保險制度正在積極地探索,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的改革正在全面推進。城鄉醫療救治制度已經普遍建立。這就是説,我們社會保障的制度框架已經建立起來了。
當然,各項制度在其貫徹的過程中都有一個繼續擴大覆蓋範圍、繼續使制度更加完善、使享受保障的面更廣泛的問題。
為了能夠實現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我們將從四個方面努力工作:
第一,從制度層面上對城鄉各類居民的社會保障都做出制度上的安排。現在這方面還有一些制度正在調研和建立過程中。
第二,既然建立了各項制度,就要繼續擴大制度的覆蓋範圍,讓更多的人進入到這個制度中來,得到保障,享受到社會保障。同時,社會保障涉及到大量的基金的管理,要加強基金的徵繳管理以及一些基金的監管和投資運營,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建立社會保障待遇的正常調整機制,逐步提高待遇的水平。
第三,要加強社會保障的管理服務,通過我們信息化、專業化的服務,通過我們加強服務隊伍的建設,給全體受保障的居民提供優質服務。
第四,要加快法制建設,特別是要加快社會保障的立法。同時,要加大執法檢查的力度,將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納入法制化軌道,對不為職工提供社會保險等各種違法行為加大查處力度,從而確保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權益。
至於這位記者具體提到的關於農民工、關於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問題,現在正在制定農民工各項保障辦法,特別是養老保險辦法。因為農民工的工傷保險和參加醫療保險在制度上都是明確的,就是要加大其參保的力度。但是農民工的養老保險辦法現在還沒有出臺,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將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儘快制定出臺農民工的養老保險辦法。
失地農民的保障問題,現在國務院已經有過通知,下一步我們會繼續抓好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