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加快落實和完善促進保障性住房建設的政策措施,爭取用3年時間,解決750萬戶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和240萬戶林區、墾區、煤礦等棚戶區居民的住房問題。今年是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的關鍵一年,將解決260萬戶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和80萬戶林區、墾區、煤礦等棚戶區居民住房的搬遷維修改造問題。
第一,加快推進廉租住房建設。今年力爭解決260萬戶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其中新增房源177萬套,新增發放租賃補貼80萬戶。要儘快確定並組織實施《2009—2011年廉租住房規劃》和今年的廉租住房工作計劃,抓緊落實建設用地和配套資金。要堅持以實物配租為主,多渠道籌集房源,增加廉租住房供應。要嚴格控制建設標準,新建廉租住房套型建築面積控制在50平方米以內。廉租住房項目要優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設施較為完善的區域。對實行貨幣補貼的,租賃補貼額要合理確定。
第二,加快城市棚戶區改造步伐。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中,相當一部分居住在各類棚戶區中。加快解決這些家庭的住房困難,是落實黨的十七大關於努力使全體居民住有所居目標的重要舉措。要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住戶參與的方式,加快改造步伐,使小區環境、基礎設施等條件得到明顯改善。在解決困難住戶住房問題的同時,使困難家庭的負擔控制在合理水平。城市棚戶區改造中新增加的住房,要優先作為廉租住房房源。
第三,加快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今後三年,我國將新增經濟適用住房400萬套,平均每年新增130萬套。要從實際情況出發,搞好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和管理。堅持統籌規劃、合理佈局、配套建設,充分考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對交通等基礎設施條件的要求。經濟適用住房單套的建築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合理劃定供應對象收入線水平,嚴格審查申請人情況,確保有限的經濟適用住房供應給符合條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第四,落實資金、土地等配套政策。今年,中央財政將加大對廉租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的投資支持力度,對中西部地區適當提高補助標準。中央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補助資金用於租賃補貼開支後有結余的,可用於購買、改建或租賃廉租住房支出。地方也要相應加大投入力度。對符合貸款條件的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商業銀行要加大信貸支持力度。要選擇一些有條件的地區進行試點,把部分住房公積金閒置資金補充用於經濟適用房建設,抓緊制定試點方案,積極穩妥地推進試點工作。增加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供應,保證用地指標。健全工作機制,規範保障性住房供應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