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3日電(記者 李鵬翔、王敏)百姓安居夢怎麼圓,保障房建設被認為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難題的重要手段。全國政協委員、武漢百步亭集團董事局主席茅永紅2日提交提案,建議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在加大建設力度的同時,合理確定建設標準,建立退出機制和全程監管機制。
茅永紅指出,面對高房價,“蝸居”“蟻族”“房奴”等名詞成為許多老百姓心中的痛。但目前我國保障性住房建設的面積十分不足。數據顯示,目前在全國城鎮的低保家庭中,各級政府已通過各種方式緩解住房困難的僅佔7%左右;在全國已開展廉租住房的城市,其覆蓋面僅在1%左右(個別大城市除外)。我國保障性住房建設存在規劃不夠紮實、攤子鋪得過大、資金配套困難、保障標準偏高、模式單一等五個問題。
茅永紅建議,首先應當進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擴大覆蓋面,全面推進廉租房、經濟適用住房、拆遷安置房、經濟租賃房、危改房和人才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設。進一步加大對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的支持。拓寬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來源,積極爭取開展利用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工作。
此外,茅永紅認為,保障性住房其建設和供給的目的都是為了滿足基本的生存需要,因此不可以將這類住房的建設標準定得過高。如果保障性住房的建設標準過高,與市場上的普通商品房相差無幾,將使得到這些住房的保障對象即使收入提高了,也不願意離開這兒再去花錢買商品房,影響社會福利資源的循環利用。各地還應當從實際出發,以保障基本居住為前提,對保障性住房的房屋質量、配套設施、工程造價、周邊環境等制定出相應標準,並嚴格標準的執行。
茅永紅建議,應當建立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機制。目前,我國城鎮居民一旦購買到經濟適用房或享受到實物配租形式的廉租房,便將終身擁有,形成福利固化,導致保障性住房供給結構失衡,從而進一步加劇了保障性住房的供需矛盾。應當通過利益引導,讓保障對象主動退出。例如可通過提供低息購房貸款、優先購買保障性商品房、購房稅費減免等優惠條件引導和鼓勵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主動退出,自行買房或租房實現“居者有其屋”。
最後,茅永紅建議,從保障性住房準入、監管到退出的整個過程實施全面管理。在準入機制的建設方面,可以借鑒新加坡和我國香港的“輪候制度”。將符合申請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列入輪候冊,並向社會公開。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查閱。其次要建立專門的機構,對保障性住房進行全過程的動態監管。對享有住房保障的家庭,不僅要隨時進行抽查,同時還要進行一年一次的定期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