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5日電(記者王宇、張雲龍)全國政協十一屆四次會議5日下午在梅地亞中心舉行記者會,邀請部分全國政協委員就協調推進城鎮化與新農村建設回答記者提問。
出席記者會的有全國政協常委、全國工商聯副主席、大連萬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健林,全國政協常委、民盟中央委員、農業部市場與經濟信息司司長錢克明,全國政協委員、民進中央常委、清華大學政治經濟學研究中心主任蔡繼明,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裁吳焰,全國政協委員、民盟中央委員、北京市農村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李成貴。
王健林委員:下一步應提高城鎮化運行質量
在回答記者關於城鎮化發展的問題時,王健林委員認為,中國城鎮化是目前世界上最大規模的城鎮化,這場城鎮化運動也使中國人的生活發生了非常深刻的變化。下一步要進一步提高城鎮化運行的質量,使城鎮化更好促進民生水平的提高,使就業、文化、醫療相結合。
在談到農民工住房問題時,王健林委員認為,目前房價很難降到農民工買得起的地步,保障房目前階段還是以戶籍為主,真正惠及到農民工還有很長一段時間,農民工進城還是應該以租為主。
錢克明委員:警惕農村用地非農化、非糧化
在談到佔用農地問題時,錢克明委員認為,應防止以下兩個問題:一是在城鎮化過程當中有很多土地被佔之後,在佔補平衡過程中出現以次充好的現象。“原來很多糧田被佔了,蓋上樓房了,但是補償的土地都是一些産量很低、不太適合耕種的邊際土地。”錢克明委員説。
二是要防止農村用地非農化、非糧化現象。錢克明委員指出,一些土地被某些企業承包後,土地非農化非糧化現象十分嚴重。“原來是耕地,它不用來進行農業生産。即使進行農業生産,原來可能是種糧食的,現在可能改種花卉。長期這樣下去,中國的糧食安全就可能受到一定影響。”
談到耕地保護問題時,錢克明委員認為,國家要嚴格抑制有些地方政府推行“土地財政”的衝動,這種衝動會造成對農民利益的侵害,也會影響糧食安全。
蔡繼明委員:農民“上樓”應尊重其意願
在記者問到城鎮化進程中出現的農民“被上樓”現象時,蔡繼明委員認為,無論是農民進城,還是留在農村,都應該是自願的。此外還要考慮農民“上樓”後生活成本加大的問題。
蔡繼明委員指出,無論是農民進城還是農民上樓,都會節省耕地,節省出來的耕地和建設用地如何進行分配,要進行科學考慮。
蔡繼明委員建議,讓農民在土地所有制、集體所有制屬性不改變的情況下,也能分享到工業化、城市化帶來的土地增值、土地紅利,這是在“十二五”規劃期間應該著重解決的一個問題。
吳焰委員:應為失地農民建立保障機制
在談到土地被徵遷後農民的生計問題時,吳焰委員認為,中國農村的城鎮化並不僅僅是農民居住形態的變化,還將帶來農民生産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改變。
“農民沒有土地,如果今後又把徵拆補償費消耗掉,將會産生極大的風險和隱患。”吳焰委員認為,農民土地被徵遷後,一定要建立相應的保障機制,政府、開發商和農民可從土地收益中拿出一部分資金,共同建立農民的個人賬戶,等被徵遷的農民五六十歲之後,再定期發放養老保險。
李成貴委員:更多鼓勵和支持就地城鎮化
在談到城鎮化路徑問題時,李成貴委員認為,應該把中小城市和小城鎮作為吸納農民的主戰場,更多地鼓勵和支持就地城鎮化。“我們要加快中小城市包括小城鎮的發展,通過産業集聚來吸納人口。如果一個小城鎮産業集聚了,同時公共服務也完善了,對農民還是有吸引力的。”
在談到有些地方“開村合併”、讓農民集中居住的現象時,李成貴委員認為,在一個科學合理的規劃下有序推進農民集中居住,是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規律的,但有些地方在這個過程中有些激進,只是盯著農民的土地,這是錯誤的。
李成貴委員認為,拆村並點建立新型農村社區要本著幾條原則:一是要充分尊重農民的意願;二是要搞好規劃,規劃要體現科學發展;三是要保證這些拆遷並居徵地出來的土地歸農民,土地所得的絕大部分收入也歸農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