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國家助學貸款新政策規定:借款學生應在畢業後六年內還清貸款本息。國家鼓勵畢業後收入較好的借款學生提前還清貸款本息。
對於2004年8月份以前簽訂的貸款合同(包括畢業生還款協議),一般規定借款學生在畢業後四年內還清貸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