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邦國提出,要以更加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做好人大工作,
把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好完善好
新華社北京3月8日電 吳邦國委員長3月8日下午向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時説,我們要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實黨的十八大提出的各項任務上來,增強責任意識和憂患意識,以更加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做好人大工作,把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好完善好。
要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以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為根本,以增強黨和國家活力、調動人民積極性為目標,發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保證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充分發揮我們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堅強領導核心的政治優勢,充分發揮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制度優勢,充分發揮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的體制優勢,確保國家永遠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奮勇前進。
要緊緊圍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充分發揮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作用,加強立法工作組織協調,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從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等方面,及時修改和制定相關法律,充分發揮法律的引領、推動和規範、保障作用;加強對“一府兩院”的監督,推動中央提出的一系列新目標新舉措落到實處,著力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著力改善人民生活、增進人民福祉,讓中國人民過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要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更加注重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權威,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督促和支持國家機關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保證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提高領導幹部法律意識和依法辦事能力,引導人民群眾依法表達合理訴求、維護合法權益、解決矛盾糾紛,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實現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
2013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的開局之年,也是十二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履職的第一年。按照黨的十八大精神,根據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的部署,常委會辦公廳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了2013年常委會工作要點和立法、監督工作計劃,並經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原則通過,對今年的工作作出預安排。一是抓緊研究制定五年立法規劃,繼續審議預算法、商標法、環境保護法、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和旅遊法、資産評估法、特種設備安全法草案等。二是聽取審議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城鎮化建設、反貪污賄賂等報告,檢查行政復議法、義務教育法、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實施情況,圍繞加強對政府全口徑預算決算的審查和監督等開展專題調研,結合審議農村扶貧開發、傳染病防治等報告開展專題詢問。三是完善代表聯絡群眾制度,認真辦理代表議案和建議,組織好代表閉會期間活動,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職。
我們相信,在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在全國各族人民的大力支持下,新一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一定能夠不負重托、不辱使命,推動人大工作不斷邁上新臺階,為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出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