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0日電(新華社記者秦交鋒、王研)“我是來自雲南耿馬縣的基層代表,最高法的同志在這裡,我反映一個問題。”10日下午,雲南代表團小組討論會一開始,秦麗雲代表就拋出了一個話題:“我在基層工作,經常遇到一些少數民族群眾到法院打官司,普通話説不好,又不會寫訴狀,這個問題怎麼辦?”
一句話引起了在場代表的注意力,大家都把目光聚在了來聽取代表意見的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韓偉身上。
“你説的這個問題在不少民族地區都不同程度存在。是這樣的,如果自己不會寫訴狀,可以直接到立案大廳口頭起訴,也可以申請法律援助,讓司法局指定的律師幫助寫訴狀。”韓偉説。
“幫忙寫訴狀,收費嗎?”秦麗雲問。
“這是免費的。”韓偉接著説,“實際上,不僅少數民族群眾,民族地區基層法院在工作中也有不少困難要解決,比如雙語法官的培養,在庭審中為少數民族群眾提供翻譯等等。”
“説到雙語法官,我要説一個情況。在我們西雙版納,雙語法官數量嚴重不足,培養起來又很難。去年我們重點培訓了十多個人,但最後只有兩個人通過了司法考試。”全國人大代表、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委副書記羅紅江説。
“民族地區有特殊性,雙語法官的需求量大,這兩年我們已經在舉辦專門的培訓班培養少數民族雙語法官。”韓偉説。
“少數民族法官具有天然優勢,他們語言通,知道民族地區的實際情況。是不是考慮少數民族司法考試適當降低門檻?”高燕代表説。
“代表們的意見建議很中肯。實際上,現在嚴重缺少雙語法官的是一些人口相對較少的民族,以後的培訓工作可以考慮針對性地改進。”韓偉説,“還有一個問題,民族地區往往比較艱苦,雙語法官培養起來後,還要用待遇、事業、感情等把人留住……”
代表們不斷發言,一個事關少數民族群眾切身利益的話題,持續討論了半個多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