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涉外離婚後子女的撫養問題,應適用我國法律,按照我國婚姻法有關規定的精神,從切實保護子女權益,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成長出發,結合雙方的具體情況進行處理。處理時,對有識別能力的子女,要事先徵求並尊重其本人願隨父或母生活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