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經營機動車維修業務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經所在地公安分(縣)局審核同意 (中外合資 、外商獨資經營的應報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審批),方可向行業主管部門申辦開業許可證明,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領營業執照。申辦機動車維修行業務應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申請書;
2.特種行業申請登記表;
3.從業人員登記表;
4.治保會登記表;
5.安全管理制度,防火證明;
6.房産産權或使用證明,方位圖、平面圖;
7.法人代表任命書、身份證複印件;
8.合資企業需持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批復的複印件一份;
9.公安機關認為其他應予提交的材料。
|